2012年6月8日 星期五
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林盛蕊長老紀念獎學金
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凌晨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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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盛蕊長老紀念獎學金設置宗旨
為紀念林盛蕊長老一生致力於幼教研究與推廣之卓越貢獻,並鼓勵修習幼教相關科系之後輩學子努力向學,克盡學生職守,在幼教領域上發揮基督助人愛人的精神,特定本辦法。
林盛蕊長老紀念獎學金設置辦法
主後2010年5月16日第693次長執會訂定
一.宗 旨 為紀念林盛蕊長老一生致力於幼教研究與推廣之卓越貢獻,並鼓勵修習幼教相關科系之後輩學子努力向學,克盡學生職守,在幼教領域上發揮基督助人愛人的精神,特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在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穩定聚會並修習幼教相關科系之在學學生,學業、操行成績優異者。
三.名 額 幼教相關科系之在學學生每學期壹名。如該學期無幼教相關科系學生申請,或申請者不符申請資格,則該名額之獎學金額度授權長執會移撥給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大專生獎學金,並以該學期服侍於幼教或主日學之學生優先。
四.金 額 新台幣陸仟元正。
五.經 費 獎學金所需經費由林盛蕊長老之子女按年支應。(每年一次匯至教會銀行帳戶)
六.申請程序 申請學生需於每年3月15日及10月15日前檢具申請表(如附表),自傳、服事心得、見證或助人愛人事蹟(四選一,約500-1000字)及學校學期成績單,向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幹事辦公室或青年部長執提出申請。
七.審 核 本獎金由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青年部長執初核,提請長執會議決通過後,於每年5月及12月的禮拜中頒發。
八.終 止 本獎學金所需之經費如因故停止支應,應由林盛蕊長老之子女於停止支付前半年,以書面通知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長執會,並同時終止本辦法。
九.本獎學金辦法經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長執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為紀念林盛蕊長老一生致力於幼教研究與推廣之卓越貢獻,並鼓勵修習幼教相關科系之後輩學子努力向學,克盡學生職守,在幼教領域上發揮基督助人愛人的精神,特定本辦法。
林盛蕊長老紀念獎學金設置辦法
主後2010年5月16日第693次長執會訂定
一.宗 旨 為紀念林盛蕊長老一生致力於幼教研究與推廣之卓越貢獻,並鼓勵修習幼教相關科系之後輩學子努力向學,克盡學生職守,在幼教領域上發揮基督助人愛人的精神,特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在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穩定聚會並修習幼教相關科系之在學學生,學業、操行成績優異者。
三.名 額 幼教相關科系之在學學生每學期壹名。如該學期無幼教相關科系學生申請,或申請者不符申請資格,則該名額之獎學金額度授權長執會移撥給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大專生獎學金,並以該學期服侍於幼教或主日學之學生優先。
四.金 額 新台幣陸仟元正。
五.經 費 獎學金所需經費由林盛蕊長老之子女按年支應。(每年一次匯至教會銀行帳戶)
六.申請程序 申請學生需於每年3月15日及10月15日前檢具申請表(如附表),自傳、服事心得、見證或助人愛人事蹟(四選一,約500-1000字)及學校學期成績單,向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幹事辦公室或青年部長執提出申請。
七.審 核 本獎金由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青年部長執初核,提請長執會議決通過後,於每年5月及12月的禮拜中頒發。
八.終 止 本獎學金所需之經費如因故停止支應,應由林盛蕊長老之子女於停止支付前半年,以書面通知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長執會,並同時終止本辦法。
九.本獎學金辦法經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長執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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