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確據
許多人來教會以後, 當你做出了一生最重要的決定--信靠耶穌基督,並以祂為我們生命的主宰和生命的中心時,我們已開始了一條嶄新的生命之路:
1. 基督已經進入我們的生命:「上帝的計劃是要他的子民知道,這豐盛而榮耀的奧祕是要顯示給全人類的。這奧祕是:基督在你們的生命裏,也就是說,你們要分享上帝的榮耀」(西一27)
2. 我們的罪已經得到赦免「上帝使你們跟基督一同再活過來。他赦免了我們一切的過犯」(西二13)
3. 我們已經成為神的兒女:「凡接受他的,就是信他的人,他就賜給他們特權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
4. 我們已經開始了神為我們計畫的新生命:「我來的目的是要使他們得生命,而且是豐豐富富的生命」(約十10;林後五17)
然而有很多基督徒,卻不知道自己已經得救,到底什麼是得救的確據呢 ?
1. 得救的確據是心中有基督 「這見證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而這生命的源頭是他的兒子。誰有上帝的兒子,誰就有這生命;誰沒有上帝的兒子,誰就沒有這生命」(約壹 5:11-12) 「聽吧,我站在門外敲門;若有人聽見我的聲音而開門,我要進去。我要和他一起吃飯,他也要跟我一起吃飯」(啟 3:20)
2. 得救的確據不是基於感覺,而是來自上帝話語 「我寫這些給你們,要你們知道,你們信奉上帝兒子的人有永恆的生命」 (約壹 5:13)
3.得救的確據基於上帝的信實。「上帝是信實的;他呼召你們,使你們跟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了團契」(林前 1:9 ) 「你們所遭遇的每一個試探無非是一般人所受得了的。上帝是信實的;他絕不讓你們遭遇到無力抵抗的試探。當試探來的時候,他會給你們力量,使你們擔當得起,替你們打開一條出路。」(林前 10:13)
繼續閱讀
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初信造就班 7-1 個人靈修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0 我要回應: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