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初信造就班 10-2 基督徒的工作金錢觀

工作場上的見證

你們是世界的光。建造在山上的城是無法遮蓋起來的。沒有人點亮了燈去放在斗底下,一定是放在燈臺上,好照亮全家的人。同樣,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 5:14-16), 當年在加利利海邊的勉勵,今日仍然對職場上工作的基督徒仍舊是個呼召。成為一盞明燈的動力來自信徒內心深處聖靈的工作。在工作場上傳福音有效的途徑很多,但是成為一個有信譽的人通常是有效傳福音的第一步,因為職場上多數人只願意聽他們所尊敬的人的話。

.有鑑於此,要在工作場上獲得別人的尊敬,基督徒必須在每日的快樂與失望,回報與要求,成功與失敗之中賺得,沒有捷俓。有四個基本要素可以幫助我們建立個人信譽:

適當尊重權威:許多人私底下喜歡以言語打擊他們心中專制無理的主管或老闆。聖經的教導很特別:「作奴僕的,你們要事事聽從世上的主人。你們所做的不僅是做給主人看,討他們的喜歡,而是出於真心誠意,因為你們敬畏主。無論做甚麼,你們都要專心一意,像是為主工作,不是為人工作。(西 3:22-23),「作奴僕的,你們要恭敬服從主人,不但對良善溫和的主人這樣,對嚴酷的主人也要這樣(彼前 2:18),我們要學習真心對待我們的上司,與他合作並尊敬他們。那麼,基督徒老闆或主管的態度應如何呢?「主人的,你們要公平合理地對待奴僕,因為你們知道,你們在天上也有一位主人(西 4:1), 保羅提醒當老闆的,他們也是僕人,若希望天上的老闆對他們好,就要有責任、公平的對待員工。

自動自發:基督徒應學習主動的工作精神,不需要旁人不斷的鼓勵或訓誡,自動自發的想辦法使工作做的更好、更快、更有效率的方式。這樣,我們會成為人人爭取合作的對象,並可以鼓舞別人。

追求卓越:前面歌羅西書四章提到,不論做甚麼,要全心的投入,好像耶穌

就是我們的領班,主管,或老闆一樣。有一些人得過且過,希望錢多事少離家進,位高權重責任輕的態度,是無法在工作場上建立信譽的。

誠實不可偷竊:不可偷竊不僅是指公司的財物,也包含時間,特別是不要在非休息時間休息。當兵的基督徒常會大家摸魚偷時間,說甚麼「苦幹實幹撤職查辦,東混西混一帆風順」都不是有見證的行為。偷竊的方式有數千種,上帝禁止我們採取任何一種方式。

有了以上這些行為,這些就夠了嗎?答案是否定的。這些都只是起步而已,就像耶穌行神蹟一樣,這些只是吸引人到耶穌面前的方法。我們要謹記在心,當肯定人們對我們在工作上的表現時,要知道人群才是基督徒的主要使命。使徒彼得勉勵我們,「要有敬畏基督的心,以他為主。有人要求你們解釋心裏的盼望,要隨時準備答辯;可是要以謙恭溫和的態度回答」(彼前 3:15-16),這不是說我們要隨時用福音來轟炸同事,而是當他們對我們的信仰有興趣時,我們要隨時準備好,能以清楚、正確的方式來回答個人。還記得約拿的故事嗎?上帝呼召約拿到他所討厭甚至是痛恨的敵國首都尼尼微城去傳福音,我們要請傾聽聖靈的聲音,誰是我們的尼尼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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