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初信造就班 5-4 門徒書信

羅馬書 – 稱義與成聖

保羅三度拜訪歌林多, 在那裡住了約三個月後, 計畫往羅馬去傳道, 羅馬書就是保羅在加拉太居住期間, 為了宣教預備工作而寫給羅馬教會的。羅馬書與歌林多前後書明顯不同,羅馬書是教導式而歌林多前後書則是糾正式。羅馬書很有系統的描述基督教的教義, 唯讀缺乏了末世論。

羅馬書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教義論述(1-11 ),第二部分是信仰實踐(12-15),最後是結尾問安(16)

福音的核心

「這福音是上帝在很久以前藉著他的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內容有關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從身世來說,他是大衛的後代;從聖潔的神性說,因上帝使他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示他是上帝的兒子」(1:2-4)

福音的目的

「這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而後外邦人。因為這福音啟示上帝怎樣使人跟他有合宜的關係:是起於信,止於信。正如聖經所說的:「因信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將得生命」(1:16-17)

福音的必須性

「罪從一個人進入世界,因著罪,死接踵而來;於是死亡臨到了全人類,因為人人都犯罪」(5:12)。保羅特別強調外邦人「認為不必承認上帝」是最嚴重的罪, 所以「上帝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做那些不該做的事」

表現在外的,就是「他們充滿著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婪、毒行;也充滿著嫉妒、凶殺、爭鬥、詭詐,和陰謀。他們造謠,彼此毀謗。他們憎恨上帝,互相侮辱,傲慢,自誇,惹是生非,不孝順父母,喪盡天良,言而無信,沒有愛心,沒有同情心。」(1:29-31)。此外, 保羅指出行律法的猶太人的罪, 他們論斷人(2:1), 自恃自誇自己是上帝選民(2:17-19),(2:17-19), 自大自信又自欺(2:19-21),甚至以為受割禮就是義人(2:25-27)

福音的途徑 因信稱義

既然上帝是義的,人是不義的;人又沒有辦法靠行律法來達到上帝的要求。這樣,人該怎麼辦呢?

因此上帝為人類找到出路:「但現在,上帝已經顯示怎樣使人跟他有正確合宜的關係;這是跟法律沒有關係的。摩西的法律和先知們都這樣見證。上帝使他們跟他有合宜的關係是基於他們信耶穌基督。上帝這樣對待所有信基督的人,任何差別都沒有: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 然而,上帝白白地賜恩典,藉著基督耶穌救贖他們,使他們跟他有合宜的關係。上帝不惜犧牲基督,以他為贖罪祭,藉著他的死,使人由於信他而蒙赦罪。上帝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3:21-25)。而且, 基督是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5:6), 還在做罪人的時候(5:8), 還在與基督敵對的時候(5:10)就為我們死, 使我們得以信祂而稱義。

保羅特別以亞伯拉罕為例子, 他被稱為義不是因為血統(4:1), 也不是因為行為(4:2), 也沒藉著割禮(4:10), 也不是藉著律法(4:13)。因著信, 亞伯拉罕「在沒有盼望」「在身體如同已死」的時候,「他沒有失去信心,也沒有懷疑上帝的應許;他的信心反而更堅固,把榮耀歸給上帝」(4:17-20)

保羅想到人只要靠著信就可以與上帝有合好的關係,非常喜樂:「既然我們因信得以被稱為義人,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跟上帝有了和睦的關係藉著信,基督使我們得以活在上帝的恩典裏因此我們歡歡喜喜地盼望著分享上帝的榮耀(5:1-2)

聖經中義的解釋除了是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之外,舊約先知提到義必須善待弱勢團體並且幫助需要的人( 5:12-15)

福音的表現 成聖的生活:一個人若因信稱義,「我們該繼續生活在罪裏,好讓上帝的恩典顯得更豐富嗎?」(6:1)「我們不在法律之下而是在上帝的恩典之下,我們就可以犯罪嗎?」(6:15) 保羅的回答是「絕對不可!」因為一個稱義的人, 他應該與主同活, 像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一樣(6:3-5,6), 他是上帝的器皿(6:12-13), 這就是成聖的生活(6:19)。即使如此, 保 羅仍然可以感受自己內心深處善惡的掙扎:「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還好,「們的軟 弱有聖靈幫助。我們原不知道該怎樣禱告;可是聖靈親自用言語所不能表達的歎息為我們向上帝祈求。洞察人心的上帝知道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依照上帝的旨意, 替他的子民祈求」(8:26-27)

結論 -- 「不管是死,是活;是天使,是靈界的掌權者;是現在,是將來;是高天,是深淵;在整個被造的宇宙中,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把我們跟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所給我們的愛隔絕起來。」(8:38-39)

羅馬書除了探討因信稱義的教義之外, 也探討以色列人得救的時機:「部分的以色列人頑固,只是要等到外邦人全數都歸向上帝, 到那時全部的以色列人終必得救」(11:25-26)

在基督徒生活的實踐部分,保羅提出了一個總原則:「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1),細節則包含對自己 (12:3), 對弟兄 (12:10), 對聖徒(12:13),對客人(12:13), 對逼迫你的人(12:14), 對喜樂的人(12:15), 對悲哀的人(12:15),對卑微的人(12:16),對眾人(12:18),對仇敵(12:20),對世上掌權者(13:1-7),對軟弱者(14:1),對食物(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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